6 W6 D Q- u" l; S. u, Q
, k% X5 t. ?/ G- d/ t (一)机密类:具有专利性、独特技术性的资料及特定列管的业务机密文件,应依本规定第八章规定办理。 (二)A类:凡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的文书,应呈总经理核阅后始得分文办理。 (三)B类:一般文书及经常性业务往来文书。 (四)C类:一般通知或参考性的函件无须呈判者,仅登记分文直接交经办部门处理后归档。 (五)其他类:与公司业务无直接关系之表报、宣传或印刷函件,无需收文、登记,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参阅。
- A* Z2 `* |1 k' E0 T+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