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D5 i h8 P. O0 w( h$ r童文认为,“奖惩性决定的标题中常常含有处置性动词,诸如授予、处理、给予等动词”,而“表扬批评性通报的标题中一般不使用处置性动词”。其实处置性动词在标题中的使用是公文标题拟制的共性,公文标题常见的结构形式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事由”部分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其语句一般由动宾短语构成。因此,是否含有或使用处置性动词并不是表扬批评性通报或奖惩性决定标题写法的区别。在实际写作中,表扬批评性通报或奖惩性决定常常都使用处置性动词,特别是表彰性决定和通报,几乎没有不使用处置性动词的。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优胜奖和建设功臣的决定》(闽政文〔2010〕3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闽政文〔2010〕61号)。. A& E; O# g% V \4 \' k. u
5 M2 ` ^, E4 d( @笔者认为,用于表彰奖励的决定或通报,其标题格式通常是“××××关于表彰×××××的决定(通报)”,用于批评处理的决定或通报,其标题格式通常是“××××关于对×××××的处理决定(通报)”。如果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某种荣誉称号的表彰,就应使用“决定”,其标题格式通常是“××××关于授予(追授)×××××的决定”,如《教育部关于授予邵春亮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人〔2009〕12号)。而表扬批评性通报因为着眼于事实本身,所以,在写作中常常与相关事实情况通报同步,即在情况通报中含有对有关人或事进行表扬或批评。因而在标题中有时不一定使用处置性动词,如《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制止违规建设电站不力并酿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国办发〔2006〕55号)以及童文中的例子《××××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市卫生局关于医生汪××滥用麻醉品造成医疗事故的通报》。& t U& E& Z% p# D5 u0 C0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