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s, M/ Y$ l0 \. F+ I, Q" P 通过听培训课以提高公文写作能力。笔者在与接受培训的一些文秘人员的交流中感到,他们对这种培训课十分渴望,并为能参加听课而格外兴奋。应当肯定,这种积极性是极为可贵的,而且通过听课也确实可以开阔视野,更多、更准确地了解公文写作的各项要求,从而有效地避免一些不规范现象的产生。但如果认为听了课即可以使自己的公文写作能力自然获得提升,就未免有些不切实际了。因为能力是无法直接传授的,而必须通过自身的反复实践才能逐渐形成和巩固。公文写作能力亦然。过于依赖听课而忽视有意识地进行写作实践,就难以使公文写作能力获得扎实的提高。 1 M7 B, j0 L {% e& ^6 P3 n, W# F }% C
. i9 D% Z( w& }4 H. N( X; s 完全依赖遵循本单位发文惯例进行模仿以提高能力。应当承认,这样做对熟悉公文运作实际,了解一些公文文种模式是有相当直接的作用的,因之,它不失为提高自身公文写作能力的一个有效方法。但有必要指出,一些基层公文运作状况,往往难以与相关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同步,因而出现明显的滞后性。如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撤销了“报告”中“向上级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适用内容,而由新增加的法定公文文种“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办法》)来承担这一功能。但有一些行政机关向上级提出建议时仍使用“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办法》)。再如一些基层机关单位尽管文秘人员几经变动,但仍几十年一贯制地将转发上级机关“通知”的公文“通知”的标题拟成“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这与《办法》中关于“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的要求很不相符。又如199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修订、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在“函”中增加了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全指限定,从而使行政公文“函”不能再用于上下级机关之间,《办法》保留了这一要求,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但时至今日,一些基层行政机关和单位仍将“函”用于上下级之间。凡此种种,都充分说明,不了解相关法规、规章的规范性要求,完全依赖遵循本单位发文惯例进行公文运作,是很容易出现不规范状况的。# t' j! ]( E( J, ? @5 J+ c: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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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谈及,能力是无法直接传授的。公文写作能力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才能逐渐形成并得以提高。这是根本性因素。公文写作的实际练习,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 f1 N$ W. A' e( ~2 D . r" v/ Z U4 D- ^! b " v( s/ j% l* W& T8 J 1.表达方式的单项及综合练习! }3 ^' _8 a8 \; R. a
# w8 u8 Z+ w# g2 F1 \' ?9 P; K7 X 5 u" h/ @. R, a, B8 e- I( p 公文的主要表达方式,包括叙述、说明和议论。这些表达方式,与语文教育写作训练中较普遍存在的偏于文学化的状况相比,体现出很强的应用性。对于这一点,进行实际练习时应有明确的认识,从而力避文学化。通过写作实践,切实体会公文写作对表达方式的基本要求——叙述简洁庄重,不曲折、不修饰;说明平实确切,不失真、不渲染;议论精当凝练,不繁琐,不铺展。如针对本单位出现的错误现象,可以有意识地进行属于公文“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种或者情况”——《办法》)所含内容的多个单项练习:叙述错误情况,议论分析原因,说明处理结果,总结归纳教训,提出希望要求。进行这样的单项练习时力求符合、体现上述对表达方式的基本要求。嗣后即可以进行综合,从而形成一篇段落清晰的完整公文。这样的写作实践,可以说完全摆脱了粗放式,而是进入了集约化。坚持这样的集约化练习,对公文写作能力的形成与提高,无疑有事半功倍之效。 $ }5 w, A& p% X7 t, N) o9 U! b1 S8 F# G% {. d) a$ j0 u
! @% H! f7 C( m; o( I0 C 2.锤炼反复修改的写作习惯+ S6 X4 i) m8 s/ H# q$ n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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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公文写作亦不例外。尽管许多文秘高手写作一般规模的公文常常可以一挥而就,但这是有多年文章修改经验积淀在其中的,而且是迅速打腹稿的体现。袖手于前,方能疾书于后。应当坦率指出,在各层次的语文教育中,“修改”这一极为重要的写作训练环节常被严重忽视,以致为数不少的文秘人员在刚走上工作岗位时,并没有形成善于修改所拟文稿的良好习惯,往往是写成后即送审,这自然很不成熟,也难以顺利通过。这里有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笔者在为某机关文秘人员进行公文写作培训时,曾布置了一道针对某镇政府文教办主任××为庆贺其父八十寿诞大摆酒席、广收礼金问题写作批评性“通报”的练习题。多数练习者写作时将“大摆酒席、广收礼金问题”作为内容的重点,详尽铺叙,诸如宴会时盛况、酒席规格、会后安排的一些活动等,悉数写入,读后使人如身临其境,可谓具体生动。但由于忽视了批评性“通报”必须体现“剖析根源,归纳教训”的核心之点,因而削弱了“通报”应有的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笔者在强调了“通报”的有关写作要求后,布置练习者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最后基本达到了目的。由此,参加培训的人员切实认识到公文写作反复修改的必要性。这一例子告诉我们,进行公文文稿的修改,最主要的,除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就是按所用文种的内容要求来检查文稿,其前提是必须明确各文种在内容上的要求。这样修改起来才有依据和针对性,而不致盲目进行。这里不妨再举一例,××县教育局向其上级××县人民政府汇报乡镇中小学校舍普查情况,并提出核拨校舍维修专项经费的请求,以“报告”行文。该公文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回,要求重新制发。有关文秘人员按“报告”的写作要求来检查这一公文,才发现“‘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办法》),于是删去了原公文中“请求核拨校舍维修专项经费”的内容,改为单纯地汇报情况,而另以“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办法》)行文呈请核拨有关经费。试想,如果该文件的起草者熟悉“报告”的内容要求,并在文稿形成后再检查、修改,这样不规范的情况就不会出现了。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至于公文语言上的修改,将在下面与语感的培养一并谈及。/ F1 c2 ^& b" o. ^; `) J
' P2 O. P# A5 ?. L3 H/ x7 M W 据考察,在提高公文写作能力方面,一些基层文秘人员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几种认识上的偏颇。试析如下。 ( _) M" A) f: B2 V , u. f6 ^6 O& f) ]+ x . h1 P; t( G. j0 @- G" X0 m% j 唯格式是重。从实际情况看,很多基层文秘人员极为看重公文格式,甚至把它当成公文写作能力中的根本性因素。诚然,准确掌握公文格式,并在实际公文运作中规范地体现出来,这确实是很必要的。但从公文写作的角度看,达到这一要求,只是浅层次的能力,并不难做到。因为公文格式是极为程式化的规定,完全属于记问之学。如果把格式放在提高公文写作能力的首要位置上,就势必一定程度地忽视公文内容方面的深入学习和训练。, A! e! r1 \" [) a
1 h$ l& s$ D" ~5 ^0 b / ]* ~( T9 U0 F0 ^6 D 通过听培训课以提高公文写作能力。笔者在与接受培训的一些文秘人员的交流中感到,他们对这种培训课十分渴望,并为能参加听课而格外兴奋。应当肯定,这种积极性是极为可贵的,而且通过听课也确实可以开阔视野,更多、更准确地了解公文写作的各项要求,从而有效地避免一些不规范现象的产生。但如果认为听了课即可以使自己的公文写作能力自然获得提升,就未免有些不切实际了。因为能力是无法直接传授的,而必须通过自身的反复实践才能逐渐形成和巩固。公文写作能力亦然。过于依赖听课而忽视有意识地进行写作实践,就难以使公文写作能力获得扎实的提高。9 B2 K6 s2 m: R1 Y7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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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依赖遵循本单位发文惯例进行模仿以提高能力。应当承认,这样做对熟悉公文运作实际,了解一些公文文种模式是有相当直接的作用的,因之,它不失为提高自身公文写作能力的一个有效方法。但有必要指出,一些基层公文运作状况,往往难以与相关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同步,因而出现明显的滞后性。如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撤销了“报告”中“向上级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适用内容,而由新增加的法定公文文种“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办法》)来承担这一功能。但有一些行政机关向上级提出建议时仍使用“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办法》)。再如一些基层机关单位尽管文秘人员几经变动,但仍几十年一贯制地将转发上级机关“通知”的公文“通知”的标题拟成“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这与《办法》中关于“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的要求很不相符。又如199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修订、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在“函”中增加了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全指限定,从而使行政公文“函”不能再用于上下级机关之间,《办法》保留了这一要求,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但时至今日,一些基层行政机关和单位仍将“函”用于上下级之间。凡此种种,都充分说明,不了解相关法规、规章的规范性要求,完全依赖遵循本单位发文惯例进行公文运作,是很容易出现不规范状况的。. y* P; T* G' J5 n-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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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6 S7 r3 v, Q; F4 }4 T 前已谈及,能力是无法直接传授的。公文写作能力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才能逐渐形成并得以提高。这是根本性因素。公文写作的实际练习,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 s* W }* {- @0 A* V% ` Y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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