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心雕龙》公文理论初探 [打印本页] 作者: 福建老秘 时间: 2012-2-4 10:00 标题: 《文心雕龙》公文理论初探 《文心雕龙》是一部研究中国文体学的重要著作。刘勰继承、发展了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挚虞《文章流别论》等有关论述,把对文体学的认识与理解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引征旧说,创立新义,在《文心雕龙》的上半部,从《明诗》到《书记》各篇中讨论了三十几种文体,涉及的文体达到百多种。“所载文体,几乎网罗无遗”(黄佩)。品目之多,分类之细,大大地超过了前人。从内容上看,刘勰对各种不同文体的特点、美学标准、写作的具体要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评介了晋以前的大批作家与作品。“夫文本同而末异”,他在探讨“本同”,特别是“末异”这方面,较之曹丕他们,有不少新的见解。; r0 h, v/ h! `' N) V! W6 u"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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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一书中,没有明确提到公文这一概念,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学习刘勰的公文理论。 1 b- r; }' ~ r* j+ q9 `0 F9 I+ L! G' U& s" Y" }/ J4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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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是文字与国家出现后的产物。它是统治阶级用来发布命令,管理政务,记录情况,联系事务,实现国家权威的一种有力的工具。它有鲜明的政治性,明确的目的性,使用的时效性,与其他文体,例如诗歌、小说有着明显的区别。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文心雕龙》中的《诏策》、《檄移》、《章表》、《奏启》等公牍文,大体上就是今天所讲的公文。其他,如《议对》中的驳议,虽然是上、下交流的文字,但体现政务管理的目的比较曲折,对策属于古代科举文体,都不宜与公文并论。《书记》篇中的籍、薄、契、卷、疏、关等,具有一般文书性质。其中的令,刘勰说:“命也,出令申禁,有若自天”。次序上排在律之后,似乎是指法令类文书。其他篇目中,接触公文内容较少。就是前文提到的四篇中,有的文体,例如移,既不是典型的公文,后来政坛、文坛也很少使用,意义不大。 " |! F& z6 @; l+ l" ]# d3 T7 M, H# h; }" \2 r1 B$ g
刘勰在论述《诏策》等文体时,采取的是一种类比的方式,把两类相近的合成一篇,加以阐述,有利于读者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相同与差别。同属上行公文、章、表、奏、启各有特点,界线分明。这种方法对我国古代公文的定型与发展,公文理论的形成,产生了有益的影响。 * r6 @- O6 ^- m% V0 R4 x' C 1 E* ~" ^+ u' l) d0 P& f二 R, S6 r) K1 j/ s1 d" Y ; q7 I: a1 A/ A% k 《文心雕龙》对于公文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事务管理的作用与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曹丕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典论•论文》)。内涵比较笼统,包含了所有的文体,刘勰的说法,就比较具体得多。《序志》篇:“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指出它与经书之间的关系,它对国家典章制度形成的影响。在《诏策》等篇章中,刘勰从几个方面,分别谈到了公文在国家管理中的地位、价值。 ' ^' p4 I0 B8 Z) [: S) F. b * P0 o6 D. ~1 A2 Z6 a# [% }( i6 A! O 首先,他注意到了公文的权威性。 & y6 G# b. w1 B5 @3 Y4 T! }5 k9 t; a# f- J+ d
无论古代或者现代,国家的政务管理很大程序上是要通过公文手段来实施的。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威很大程度上是要通过公文来体现的。失去了指导、管理、协调权威的公文事实上就是一纸空文。封建社会的帝王,既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国家与国家权力的象征。刘勰在《诏策》篇,多次谈到了这个问题。一开始他就说:“皇帝御宇,其言也神。渊嘿黼扆,而响盈四表,唯诏策乎。”皇帝统治天下,他说的话是神圣的,虽然,在画屏之前沉默着,声音却响彻四方。又说“夫王言崇秘,大观在上,所以百辟其刑,万邦作孚。”“王言之大,动入史,其出如悖,不反若汗。”。在最后“赞曰”中,明确地说:“皇王施令,寅严宗诰”,告诉读者,帝王发布的号令,敬慎谨严,以诰为本。诏这种文体,相当于今天国家级的下行公文,归纳刘勰的说法.内容包括:诏体的巨大影响力;诏体对于诸侯与老百姓的作用;诏体最终要转化成为历史档案的不可变更性,显示了它的权威意义。! ~- g7 N& b$ h/ v( v*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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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权威性是古代下行文不可缺少的。3 f5 \# z( `+ v) D,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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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他注意了古代公文(包括公务文书)在政务活动中的特殊地位。《文心雕龙》说:“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章表类文体,日常应用广泛频繁,反映情况,提出问题,批评建议等,几乎都离不开它,它包含了现代公文中请示、汇报,情况调查报告等内容,在治国、治民的具体工作中,带有关键的意义。用“枢机”两字,足见其不容忽视。对于这类公文的写作,刘勰不认为是刀笔胥吏的雕虫小技、个人私事,而是国家光彩的表现。“既其身文,且亦国华”。在《书记》篇中,他的话说得更为透辟。“虽艺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务也”,“并有司之实务。”在这里,刘勰是就一般公务文书而言。所谓“末品”是他从纯文学的角度,来比较关、卷、簿、籍之类.事实上《书记》篇中所录的大都属于应用文的大范畴,而不是艺文之品。所谓“先务”,“实务”倒是结论所在,他把这些文书与官吏的政事活动,具体问题,实际任务联系起来,用先字定位,明白无误地确定了公文的性质,不姓文而姓政,地位居先,作用唯实。& J8 F1 h& o4 a, s: q# `5 y
+ @* I, f1 V9 j# q0 v 第三,刘勰对公文整体评价的同时,还就每类文体的用途作了分析说明,补充了曹丕论述中不足的“末异”部份。他追述了三代的公文,“事兼诰誓”,“誓以训戒,诰以敷政。”到了秦、汉时期,国家的典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起来。公文类别增加,公文用途专一而明确。倒如汉初,“则命有四品: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敕。敕戒州部,诏诰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上行文也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决,表以陈情,议以执导”。秦、汉的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公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转折的时期,摆脱了过去那种一文多用的现象,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受文对象,这就为现代公文奠定了基础。刘勰正是按照这个总纲探讨各自的写作方法,选定和评论作品。* L# O1 I" C% \& b' B z
# n9 i- o( I: |( U) e( Z5 u三 W- `# g% e+ { 7 u5 u5 k1 \& |; e/ S4 A 在《序志》篇中,刘勰扼要地评论了从曹丕《典论•论文》到应玚、陆机各家讨论文学问题的章,认为他们“并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因此,他采取了“原努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的方法组织自己的文体论。于是,“上篇以上,纲领明矣”。 , n4 ~% a3 k& w9 \2 d: s # Q# @ y Y& |. T4 |, N X: D: R 关于中国文书的起源,特别是具体的时间,现代文书史的论断,还没有明确的提法。刘勰说,“昔轩辕、唐、虞,同称为命”,“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他在叙述源流的时候,已经接触了这个问题,但是,重点却落在秦汉时期。秦汉时期,我国已经开始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与这种制度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与基础文明伴随着产生,各类公文文体也经历了由简到繁的过程,逐步走向完善。刘勰的这种认识,是符合中国公文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秦汉以后的二千年里,古代公文文体基本上没大的变化。《文心雕龙》以后的文体学著作,对于公文源流的探讨,也没有突破刘勰的水平。 ; N" N- f8 H3 s9 o0 u; t . J- u1 h% u) f1 Z3 T5 t 关于公文名称的解释,刘勰深受刘熙《释名》的影响,大都用一个字音相同和字义相近的字来说明文体的本议。例如:“策者,简也。制者,裁也。诏者,告也。敕者,正也”。“表者,标也”。“奏者,进也。”他过多的从语音关系上做文章,借此来达到解释名称的目的。就难免有些牵强附会。事实上,语音和词义不一定有必然的联系。语音相同,不一定意义就相同。公文是一种实用文体,名称的内涵比其他文体要复杂些,并不是一、二字可以说清楚的。刘勰偏重文字训诂的释名方法,注意了形式,忽视了内容,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局限性。; {( B/ D: }9 y* t5 v' p
1 G! N# C1 t x9 e 选文定篇是刘勰文体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他根据文体的特点,精选了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加以评述。涉及的文章虽然不是很多,但轮廓清楚,足够我们了解中国公文发展的真实面貌。7 C! \9 i) c% M. F+ b$ N4 H+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