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 J* ?) Y5 L7 a/ E+ G2008年2月11日,我处负责审核市委、市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我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后报送处长,他看了看对我说:“这份文件表彰的单位较多,你再仔细校核一下。”我拿回文件,对文件涉及的单位进行了校核。结果发现,单位名称有误的竟有13个。如,本应是同一单位的“西安旅游集团”、“西安旅游公司”、“西旅公司”竟在表彰通报名单上出现了3次;再如,把“西安市龙首村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写成了“西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等。校核工作是办理文件的重要环节,看似简单,实则是一项需要下功夫的细活。假如没有再次核对,没有发现上述错误,这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13个单位名称有误的表彰通报在大会上宣读时,将会出现同一单位被表彰3次,有些本应受表彰的单位却没有被表彰的问题,严重影响表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会影响市委、市政府的形象。现在想想这件事,我都心有余悸。 6 s) P( T1 x8 e. V. @ * i8 D) l' ?( G% E[案例13]两个单位“未收到”电子公文 8 A( m; `9 ~/ R& B' M8 O B1 [, t; P( S
. `3 f. Q, }" T) Y: ~$ b2005年9月26日,市委正式启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作为负责电子发文的我,对这一新生事物充满了期待。当天,我用新系统发出了市委第一份电子文件,通知有关单位观摩“西安市民兵消除空袭后果实兵演习”。不到一分钟,文件全部发出,我不由得惊叹电子发文的先进快捷。可第二天,处长问我:“昨天你把通知都发送到了吗?怎么有两个单位今天没有参加观摩活动?”我赶紧启动电子发文系统,进入跟踪系统查看,文件确实发送给了所有单位。在与这两个未参加观摩活动的单位联系后才得知,原来他们单位收文的同志对新的电子公文系统还不熟悉,不会接收电子文件,自然就没有通知领导参加活动。事后想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是一个新生事物,用它发文后,我应该及时查看发文跟踪系统,发现有未签收确认的单位,及时打电话通知。这样,相关单位“收不到”电子公文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9 L2 o7 Y) X
, D' l* ^) e& r7 u8 o: F- }- r[案例14]手机关机延迟了重大紧急信息报送& b9 Y- C& @( \6 u! s2 L* u
- ^# W- o' q6 @/ W9 N ; D6 M3 { A( `( b1 G2008年2月21日晚11时许,我老秘网市长乐中路西北商贸中心底层发生火灾。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省市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火。当晚,需要信息处立即赴现场采编信息,厅领导给我打手机通知此事,却因我关机无法取得联系。事后得知,这项本应由我负责的工作,领导安排了其他工作人员来做。后来,该信息经秘书长反复修改才得以定稿。因自己手机关机,不仅延迟了信息上报时间,还让秘书长替我补了台。每每想起,我都深感自责和愧疚。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信息工作者没有8小时内和8小时外之分,也没有工作日和休息日之分,随时准备采编信息是信息工作者的责任。从那以后,我的手机始终保持24小时开机,睡觉前都不忘看一下电量是否充足。 * Q- _: Z4 K: k: x' \1 R' V ! J2 |1 U L$ W* y1 ` C' H[案例15]督查报告只反映了一方意见 ! \8 h: ]! p+ O7 |0 S ; G3 r3 s# c7 j/ w3 w5 p4 p2008年2月15日上午,我们接到省委督查室要求查办一起案件的通知后,按照市委领导要求,对我老秘网市某一农民反映所在村分配集体财物时违反计划生育法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当日下午,我来到村子,找到当事人,详细记录下她反映的情况后,对其他情况只是作了简单了解,就着手起草了督查报告。室主任在审核时发现,**拟的报告部分内容与该区报来的材料不符,要求我再次深入调查后重报。于是,我又来到该村两委会调查核实。这次,我了解到,该区和该村两委会是完全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来处理此事的,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问题。坚持公正、公平是督查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而我在调查了解这起案件时,没有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仅仅听取了当事人的一面之词。要不是室主任审核时发现我起草的报告有失偏颇,这份督查报告反映的就不是事实的真相了。- {& x5 F7 \2 u# A
( K2 s) ]( B3 k! N [案例16]市委常委会议出现冷场 ; ^+ E3 Q' Y- o% G6 W$ x: j( @8 u& Q1 q" b9 W7 K
2007年4月13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我根据会议内容并结合以往经验,觉得第三个议题汇报和讨论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就将第四个议题汇报人的到会时间安排得晚了一些。第三个议题汇报完,会议开始讨论。作为常委会工作人员的我感到这个议题即将结束,就赶紧到待会室提醒第四个议题汇报人做准备。可推开待会室的门一看,哪有汇报人的影子?这时,第三个议题汇报人已从会议室走了出来。分管秘书长在门口示意我安排下一议题汇报人进来。我马上给汇报人打电话,铃声似乎就在门外。我应声快步迎上前去,他边看表边对我说:“我没迟到吧?我是按会议通知的时间提前到的啊。”我忙不迭地小声说:“没有,没有,请进会场吧。”汇报开始了,我抬头看表,从第三个议题结束到第四个议题开始,已经过去了几分钟。这一会儿,在外人看来似乎微不足道,但我却深感自责。由于我考虑不周,让常委会议出现冷场,实在不应该。7 ` A( x2 V1 H, n" o/ X/ g, J: O
" n2 ]6 c! f$ c! p- ]4 [# v [案例17]身在外地的领导被安排为议题汇报人' u7 z, T% X1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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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3日,秘书长通知我,14日下午市委常委会议要听取一次活动的筹备情况汇报,让我联系分管副市长准备汇报议题。我与市政府办公厅联系,得知这位分管副市长在外地出差,无法赶回来开会。但考虑到该活动筹备工作是由市政府一位分管秘书长协调的,我就按惯例在建议名单中将这位分管秘书长列为议题汇报人。 8 K6 u+ V, k; g5 V8 J. [. K14日上午,我向市政府办公厅收集会议有关材料时,意外得知这位秘书长已经出访。我一下子懵了,会议通知已经发出,下午就要开会,如果议题汇报人不能到会,那该怎么办?没了主意的我只好立即向秘书长汇报。秘书长亲自协调有关方面,重新确定了议题汇报人,才保证了会议正常进行。看来,凡事都要注意沟通衔接,否则工作很容易出现漏洞。 / q! u8 B: J. s( I5 a g, C1 D% m! H1 R [案例18]记错了参会人员的手机号码9 _+ j3 z0 G. F% I9 k
' m' O8 Q, h5 J 5 [2 v" C" l9 M5 w; y3 c9 Q( Z2008年9月11日,办公厅研究起草事关西安未来发展重大问题的有关材料时,召集了8个市级部门领导同志座谈。为便于联系,处长安排我在会议前一天给参会部门办公室打电话,收集参会领导的手机号码。第二天会前5分钟,主持会议的市委领导已经到了,参会的一名部门领导的座位还空着。我拿出昨天记录的手机号码拨了过去,没想到听筒里传出“您拨叫的号码有误,请核对后再拨”的提示声。我一下子就傻眼了。眼看会议就要开始,束手无策的我站在会议室门口,伸长了脖子向外张望……幸好,这位参会领导的车很快来到了会议室门外,此时我的心情才放松下来。 6 h; W2 e2 [) e5 f会后,我再次核对了这位领导的手机号码,发现把最后两位“36”记成了“63”。这件事后,每次都要把记下的电话号码至少给对方复述一遍,得到确认后,心里才觉得踏实。: p# Z+ P K9 J( D. r7 J: d
1 M( ?2 ]6 b5 v[案例19]少打一个电话使车队绕行40公里) `) F" x, u' y/ n/ _2 c$ I6 O m6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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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市委领导到周至县调研,我提前两个小时赴周至打前站。当时,西汉高速刚刚通车,绕城高速经户县至汉中的路标也由“户县”出口改成“汉中”出口。那时,我尚不知路标已经更改,从绕城高速到达“汉中”出口时,感到有些吃不准,这是不是原来到户县的出口?我判断西户高速是西汉高速其中一段,到达户县的高速是西汉高速其中一段,到达户县的高速路是到汉中的必经道路,到“汉中”的出口就是原来到“户县”的出口,于是指引司机拐进“汉中”出口。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但接下来我却犯了一个打前站人员不该犯的错误:我没有把自己确认了的路线立即告诉即将到来的车队。其实这是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结果车队径直过了“汉中”出口,走了一段后才发现走错了路,不得不从前面的出口绕行40公里重新回来,既浪费了时间,也影响了接待活动的正常安排。7 Y# s0 ?. A; r4 s8 V* c
c/ l6 P8 ?0 @7 p. u [案例20]重要数据险些被删除- D- o( H: V4 o" d5 ] r)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