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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秘答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12-2-23 14:30
标题: 老秘答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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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 K- f/ Q! q6 ^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I+ d7 c, |! L/ a( G

0 p" x! H3 P$ B, z0 U8 E/ a1 v, k老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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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 R- W( \+ [; i9 n公文中使用的数字,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即把1994年前公文中常见的小写汉字的数字写法改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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