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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秘答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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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12-2-23 14:30
标题:
老秘答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网友问题:
6 ?; M V( l' l( W
6 n7 f+ H/ F: c4 J5 U1 W8 C
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5 F0 _) J: C# n5 p; W7 A
7 ^& p, a9 k& c/ L
老秘观点:
4 G. B, e0 W+ A: h: N
* ^7 ~: _5 S# S u1 I3 C
公文中使用的数字,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即把1994年前公文中常见的小写汉字的数字写法改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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