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Z7 Z" k2 Z. Z# k首先是角色越位。秘书不能代替领导,在工作中,秘书始终是处于辅助地位的,必须十分明确并找准自己的位置。否则,就是越权、失位和犯规。在行政管理中,不准“越位”是为了保障工作有序,避免工作混乱,不干扰领导或上级的工作,不影响下级层次的关系。所以秘书必须始终明确自己的定位是“二传手”,在思维上可以“越位”、“换位”,但在行动上却不可“越位”,更不能以“二首长”自居。5 g6 i8 b0 U% r: h/ a) P
* f$ q+ W! M W K9 ~其次是决策越位。秘书不能擅作主张,而应该遵从领导工作意图行事,也就是只可参“谋”,不能参“断”。凡遇带到涉及政策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政策、无前例的要请示;凡遇到带有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问题,必须汇报;凡遇到需要变通或部门协商解决的问题,需征得领导同意;凡经领导议定事项,不能随意改变、“走调”或“另辟蹊径”。( ?# \. l% X, |: @: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