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Q: ^' G+ W S+ [ 她们老板是何等“聪明的人”啊!作律师都多少年了,和这些小秘书斗法还不是小菜一碟。他授意孜孜与这些新招的秘书一律要签半年的试用合同,这是劳动部门要求的极限。试用期内工资是比较低的,而且不给任何的保险等福利。这些女孩子为了得能到这份工作,也只能这样签了,期望着半年后可以转正,然后就会加薪水,添福利。可是她们万万没有想到,无论她们怎么努力工作,她们中间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可以转正留在公司里,其他的人会得到各种被炒的理由,当然更准确地说是不能转正的理由。结果是她们还要从新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而律师事务所又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那百分之十留下的人也就不敢和公司提过高的要求了,因为老板已经杀鸡给猴看了,并且令她们痛苦的事儿还在后头那,她们经常要加班加点的工作,而且还要不断的、无偿的培训那些新招聘进公司试用的秘书,甚至她们要为她们徒弟的失误承担责任。 3 M# Z$ f I+ ~# r# P' @ 9 _* O3 M# f6 g. t 我吃惊极了,感叹:真是够狠的!2 z( V7 X; u2 v( p;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