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于细微处察秋毫 [打印本页] 作者: 玉洪秘书 时间: 2012-7-15 18:42 标题: 于细微处察秋毫 接触受理查处那起案件,已是7年前的事了,如今重新回忆起那次办案的经历,仿佛就像昨天刚发生的一样,让人回味无穷,感慨万千…… 8 w8 m" G6 ^) h5 d I / U) r6 k0 b# U& {& } 2005年5月,我从西林县公安局局机关调到八达镇派出所工作。报到的第二天,八达镇木呈村木呈屯村民陆志宽到派出所报案称,前几天他家的一头放养在本屯附近的水牛在洞更沟(地名)被他人用刀砍伤,现自己已将水牛当作肉牛处理卖掉,得钱1000元,损失2800元。当天,我把这事告诉了所长,时任八达派出所所长玉文波不加思索,批示道:请陆坚同志主办,梁阅同志协办。接到任务,我有些顾虑,虽说自己从警多年,但以前都是在办公室与文字打交道,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事情办好,但想到梁阅从加入到公安队伍以来,就一直在派出所工作,接触的案件多,经验丰富,年轻勤快,我顿时踏实了好多。第二天,我俩立即出发,踏上了前往木呈屯的调查案件之路。% ?3 G7 d; ^& m o8 A3 ~4 `: E
f2 L# h- G7 e. P 一路上,我不断地思索着如何办好这起案子,调查先从哪里开始。据报案人陆志宽提供的线索,他家的水牛被砍伤的那天,在洞更沟的一共有3个人,一个是本屯的老头农卜深和一个在洞更沟东面的山坡上放牛的老太婆,还有一个是本屯的中年男子何仁明,他当时在洞更沟西面山坡上砍柴。根据掌握的线索,我们立即把农卜深和何仁明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到了陆志宽的家,我们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在陆志宽的领路下,徒步一个多小时,到洞更沟调查现场。经过我们仔细观察,陆志宽指定的牛被砍伤后倒在地的位置是一小块草坪,左边是一条上对面山坡的小路,草坪的后方有一块水田,水田靠近斜坡的稻苗和斜坡的青草有牛啃过的痕迹,而且水田右上侧被牛滚过。我们由此初步推断,牛是来到这块田吃稻苗,由于天热又在田里“洗澡”,被田主看到,恼怒之下,挥刀砍伤的。拍好照,绘制好现场图。我和小梁开始了案件的调查工作。# _' `: I, s% @+ W.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