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 A) V& Z* F4 C二是对下级机关进行书面领导和指导作用。领导机关主要是靠开会、发文来部署工作,传达指令、决策和意见,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是独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自在所辖的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时既要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又要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通过发出决议、决定、通知等文件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进行具体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 {7 X7 U F' [; p0 l q/ ?& k0 O, h0 K三是联系公务作用。各级人大机关为了顺利地开展日常工作,需要使用公文与上下左右的机关和组织进行联系。比如每次常委会召开之前,一般都要分别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预告下次常委会会议议题,以便作好各种准备,常委会召开前夕,有关议题的变动和正式确定要向本级党委报告,并分别正式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和新闻单位。此外,在同一系统或不同系统的机关之间,公文也起着沟通情况、处理问题、接洽工作的办事工具的作用。! v0 U# _) L2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