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C$ k' y2 G A& Z; i, I1、字的错用。在公文写作中由于疏忽大意或不懂乱用,把含有别义的字用在本义上,从而造成用字不当。如一个单位发出的请柬,把“莅临现场指导”的“莅”字印成了“泣”字,还把“务必”二字印成“勿必”,令人啼笑皆非。5 O- `* j/ W! R6 d' A3 F+ w3 i ~
6 P' [, q+ D. t) t i- a5、语言结构混乱。在公文写作中,句子成分的关系处理得不合语法规则,就会造成结构混乱。如“对于滥用方言的做法是应当受到批评的”。这句话的毛病是把主动和被动两种格式揉在一起了。如用主动格式,应把“受到”改为“提出”;如用被动格式,则应删掉“对于”二字。又如“该厂几年来一直狠抓防火工作,做到安全防火普遍化,很少发生重大的火灾事故”,既然做到安全防火普遍化,又讲“很少发生重大的火灾事故”,前后是矛盾的。0 h1 r$ T" G8 a8 J(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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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指代不明。乱用代词,造成指代不明。如“渤海毛纺厂……从日本引进当今世界上先进的人造丝不织布生产线。……该厂已经生产出各式针刺人造丝不织布……我们欢迎您来了解和使用不织布产品。”从全段话看,是渤海毛纺厂(即说话一方,而不是说话和听话以外的另一方)向客户介绍产品,因此,应自始至终用“我厂”、“我们”或“本厂”说明介绍,而不应用“该厂”来指代。% A* |1 B; e; E. ^, l 作者: 江苏南京秘书 时间: 2013-4-27 16:46
这篇材料很有指导意义作者: 高垄秘书 时间: 2013-4-28 12:06
公文中的错误是不经意间所犯,要真正做到沉下心去体会公文行文规则,将潜移默化的心得体会落实到每一次欣赏美文的文艺评论中,将日积月累的实用句式规范辞藻运用到每一次执笔写作的文字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