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 w& J* s2 g8 n 三、公文的作者不参与实际的创作与发行。公文的作者都是幕后英雄,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写公文的人,后面单讲,决策者在使用公文前可能经过多人修改、集体决策、上级定稿,但一旦从决策者口中读出,手中签出,其作者便是决策者,与写公文的人便无任何关系。 4 [: W$ Q/ H1 K9 P*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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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文的创作从来不是自愿的。有别于文学作品,每一篇公文的写作都不是写作人自愿完成,也不是独立完成的,多数公文是“被迫”制定和完成的,不适应于一般的审美标准审视。 8 [0 Y% T$ w9 A: o, U
/ i( L5 I$ U6 s" \+ c 从这四点来看,公文没有真正的作者,只是决策者的意志反映并受制于上级意志,不是参与创作者真实的意思反映,又没有美感和长久的生命力,还要靠权力保障运行。所以,公文,它不是个东西。2 @" Z6 {' {& ~4 c8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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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0 e' D. Y" [5 v% C+ s那么,写这个不是东西的东西的人,是些什么人呢? ( B7 t9 _: `4 U- m; |4 v ?4 Z `" a8 U, q& a {+ w6 W3 w$ C* g
顾名思义,是写公文的人,混得比较好的,叫秘书。这种人,也有这么几个特点: 8 v1 _% m0 |: S% f+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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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圣贤之道。孔子曾说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封建社会几千年的传承中,文人不干预他人的事务是相当严苛的戒训,尤其是不干政。自古以来,文人干政的,皆不得好死。可是写公文的人呢,不是领导,不是决策者,却要站在决策者的高度来写文章,关起门来当领导。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演化成领导的大脑助理和触角,这实在是有违圣贤之道。 * a5 e( a% ]. s! M; r/ X4 ?- A# }+ S/ A$ U
二、有悖父母教诲。自懂事起,父母就言传身教,以说真话,做真事,不骗人,不说无把握之话。但是写公文的人呢,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决策者让怎么写,就怎么写,免不了假大空,助长了不诚信的风气。 8 g6 |. U9 P2 J$ J!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