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标题:
请教党务发文和行政发文的区别
[打印本页]
作者:
甘肃老秘
时间:
2013-2-8 09:00
标题:
请教党务发文和行政发文的区别
网友问题:
! v; M" q* e; {& i6 N$ X& [
4 o: X. G: F3 w2 b) p, I# @) y
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
6 |. C/ | @& z5 ~5 o7 \
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 X& B4 |5 ~$ F6 n8 w! t7 _
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 k4 Q3 N8 P7 q* d# Z
: |8 \9 l0 M, D4 V. c9 N1 t& u* e
老秘观点:
- X% l$ ^$ W+ @, g: T+ {
; s3 v/ k% S7 _7 A
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6 s; W" B. v' Z( M
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3 c* q# r! J& c
欢迎光临 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https://laomi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