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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文中数字符号的使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韶山老秘    时间: 2013-2-16 09:09
标题: 关于公文中数字符号的使用问题
网友问题:# W2 L/ f  N( |! J2 c) X" F$ c'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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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中设计到财务,经常会使用货币,怎么表达正确?是¥500000?是50万?还是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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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的规定,如果一个数值很大,数值中的“万”、“亿”单位可以采用汉字数字,其余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因此,可表述为“50万元”。但须注意的是,在法律文书和财务票据上,应采用大写汉字数字形式记数,例如39,148元(叁万玖仟壹佰肆拾捌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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