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遇到了一个事,大致是这样的:我在一个市局工作,半年前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安排一个项目的联络员给我们科长,科长嫌麻烦后来又转交给我。作为新人,我觉得应该多做点事就高兴的接受了。这个项目的有关工作内容其实是某科室在负责执行,与我的工作范围沾不到边。这半年钱的工作也比较简单,就是从某科去收集一些数据。这段时间上级要求收集项目的一些数据和写一份汇报材料,某科室也不是很配合,数据也报不全,加之我对这块真的不熟悉,平时也未让我参与,做起来感觉比较吃力,材料写得干瘪干瘪的,想着能不能将这份联络员的工作转交给某关科室做,毕竟某科室在做这个项目,执行情况,进展都掌握得好些,还减少了我这个不必要的环节。于是向科长汇报,说了想法,科长当时是理解的我想法的,就是针对这事,也不是我偷懒,不想做。科长要我按程序请示分管领导,要分管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沟通。后来我去分管领导那里汇报,结果领导很不高兴,认为我偷懒,说局里的事都是大家的事,换联络员没那么简单。汇报后,我后来还是把材料弄了一份,算是把工作完成了。感觉从那以后,分管领导就对我有意见了,我们科室的事基本上都避开我了,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求各位前辈指导。$ Y0 O! b p1 h/ U2 Q!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