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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c6 z4 m1 R: D6 Y
一、职位设置 / G; K+ l$ J4 O( K( n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D- Y5 t5 N7 \) d C
二、基本条件
; L. B& Y' R1 t2 }! y5 T2 P9 c' U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T' p% n J0 G2 F z& ^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7 D/ ]$ h& E; J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B$ [4 O [: X3 \& i: d* ?( U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U- N$ o: t$ y9 o, b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4 {3 j2 l0 ^- @
三、报名时间、地点
: z d- V/ x3 X/ [: M# K' Q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 c0 j$ h; `8 o2 k四、有关事项
, {6 K! S0 g5 z+ _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O1 h/ T* p2 m: p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