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 X- I$ q6 P. A9 n 三、概数误用顿号。如:“文件流转过程中在某个领导手中停留一、两天是很正常的。”——例句中的“一、两天”是邻近的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中间不能用顿号隔开,应改为“一两天”。如用顿号,就成了两个并列的数字,不符合表述的原意了。7 C- ` }% c; ?3 b2 @" I8 A
9 Y) J. g& K* R. O4 }: K7 K 四、集合词语误用顿号。如:“他的英雄事迹,感动了许许多多的中、小学生。”——“中、小学生”是并列词语,但相互联系紧密而又为人们所熟知,实际上成了一个结构紧密的集合词语,中间不应再用顿号。像“中西部”“大专院校”“师生”“司乘人员”“科学技术”,都是如此。7 E4 W6 G( D: o! n& I$ ?/ S
! k, u2 M4 c7 {. V+ W! R 五、分句之间误用顿号。如:“他留给我的印象依然如故:天真中透示着纯真、活泼中蕴含着稚气。”——“天真中透示着纯真、活泼中蕴含着稚气”不是联合词组,而是两个分句,分句间应用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