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8 L6 [; j/ S7 \4 J$ [/ |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0 w, P3 o; M/ U" _0 D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 E$ D: _+ v, @ J# U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h6 Z/ F' o* R. g4 ~0 U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7 l; x$ l3 G1 o. R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u2 y. k1 m- T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3 l S, H$ k8 c. @6 Y: i- ]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9 b! Q- u3 R4 H, q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