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杯酒识人】自己不会喝酒,但好强硬撑,结果三杯未下肚,就开始手舞足蹈,之后又烂醉如泥,丑态百出,这类人能重用;自己很能喝,装着不会喝,想法设法唆使别人喝,不看到别人烂醉倒地不罢休,这类人不会重用;那种会喝酒,依自己的酒量去喝,对别人不劝酒,不唆使,悉听尊便,则可放心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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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r+ k- ^0 T4 t" E1 X 【高晓松】呵呵想起某夜和马云喝酒,全喝大了脱了上衣赤膊上阵,立时呈现高、小、松、矮、大、紧各种身材,胖瘦不等,肥瘠不均,差距斐然,蔚为奇观。所以,喝大了赤膊上阵者适合当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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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今仕途非常盛行的一种作法,但是不知道它是不是马云的“首创”。不论如何,经马云、高晓松的推波助澜,必将把这种“识人术”推向新的高潮。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讲述中国人喜欢从“吃”的角度看世界,但是位高者从这个角度辨识人才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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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老同学在国企当副手。新上任的一位正头,首先就是请这些骨干喝酒。大家都知道领导请大家喝酒的目的,为了自己的前程,很有几个当晚就去医院了,还差点儿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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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Z+ a# C* y- A J 马云别的领导才能肯定不错,然而靠“杯酒识人”则是个馊主意。“喝才”和“干才”并不是一码事。我有一位同行,见酒必喝,喝酒必醉。高度白酒用茶杯喝,谁劝他少喝,他就跟谁急。他就是一个酒鬼,能说他干活踏实卖力、忠心耿耿吗?其实,酒疯与他的品行成反比。3 j+ m* F* k, F5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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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的是,这种办法也只能用一次。不光是一个人用一次,全国也只能有一个人用一次,否则这招一旦为世人所知,一个人为了被重用,拼命喝,为了取悦领导,故意丑态百出。这样轻者会损健康,重者会出人命。马云这种办法说白了,也就是满足了领导想看醉鬼的心态。) V# y) R5 ^# }' p/ [
9 F- D: G* ]! u 再个,喝酒的态度与品行之间有啥逻辑关系?任何能喝点酒的人,在没有外在压力之下,都是“悉听尊便”,难道都要被“放心重用”吗?其结果不就是成了想被重用,就得先学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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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喝酒识人,本质上是以“吃品”任人,结果就是形成一帮酒肉朋友。其实,当今很多人都为这种酒场应酬所苦,不知为此醉了多少次,吐了多少回,伤了多少健康,自己有多少快乐?!我的不少亲朋好友都深恶痛绝这种风气。像马云、高晓松这种人就不应该不了解很多身在江湖者的烦恼,不应该再推波助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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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 I+ X' U* m5 S6 ~8 v 提高点品位吧,除了“吃”,还有很多更加行之有效的识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