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唯物辩证法速记

[复制链接]
淡如水 发表于 2014-2-12 20: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稿修改演播室众筹计划,点击了解详情
 

/ H* \8 r/ K( @4 i0 x5 F" g0 [一、 唯物辩证法   (要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看问题!)+ w' Y, s5 x% t' ~' s0 {4 p4 H
  (一)联系的观点 . y+ c# M  H' s! A
  1、 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 X" J% C) h! u8 X! D0 m! D5 j- V" T  原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事物的联系又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人们不能否认和割断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也不能主观臆造联系。
4 f" N4 Z% \' d- N- a- m4 a  方法论: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改变条件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A( M8 `+ _4 P0 M2 {
  2、 因果联系
: r8 O7 ~, N+ G/ _; j/ @  原理: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既是先行后续的关系,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总是伴随一定的结果,结果总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任何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的连接之中,因果联系是普遍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7 X5 h0 L, J( s8 Z; g5 H
  方法论:①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②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 u0 o1 s9 I3 b! T* Z/ T  3、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1 x! w# ?8 l' S8 d( G  原理:整体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部分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状态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3 F6 n) E1 A1 P" N  a0 U2 p  方法论:①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p5 i' h. U; O4 {9 r, t
  (二)发展的观点 - y! C$ @3 E. I1 `' e) x' N5 k# L
  4、 发展的观点 3 f/ q) G# U. ~9 @/ Z6 I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 u3 y% h8 h, ?0 l
  方法论:①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②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③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④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6 L6 W; x  Q& Q4 [7 N, ]- E$ r& |
  5、 内因和外因的辨证关系
5 T! G9 `* r! e5 l  原理: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 b/ o, b/ V1 k  V8 |2 b
  方法论:坚持用内因和外因辨证关系的观点看问题,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外因。 . U: Y( E/ @" Q$ }: V- b0 V
  6、 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 $ N0 |8 Q4 A0 c, o9 w6 [& Y2 ~$ E
  原理: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都是在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中不断发展的。 5 q: t) e, F& w/ B( I" i( p
  方法论:①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②要坚持适度原则③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④要重视量的积累⑤学会优化结构 7 _( z9 v+ D9 d: {/ b0 L
  7、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 s+ V0 @* I$ K2 E; n2 q5 o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4 E1 f2 h5 q( N: |  方法论:坚持用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准备走曲折的道路。
* A; q! W6 A) R  (三)矛盾的观点
9 V6 z+ O& `5 U/ ~  8、 矛盾的普遍性
! B. l$ R" |" ]8 M) P1 O  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 P9 ~3 I  Y9 Y8 e$ a/ i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敢于承认和揭露矛盾;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 W( ]) @0 w) o
  9、 矛盾的特殊性 ' [. ~6 g3 s( ]2 I* N+ j
  原理: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双方各有其特点。
) F6 s1 v5 Y* q  w4 a7 u5 V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 A& q. b% @( j: m  10、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辨证关系
& l  o2 o. G. k8 G4 {& o3 a+ V  原理: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相互联结;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1 V2 V) D' g. B9 s
  方法论:①学会正确认识事物,掌握认识秩序②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4 D9 ]0 Z: f1 ]+ P) F
  11、主次矛盾关系
9 @& w4 v2 U# n  原理: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而次要矛盾则处于从属地位,不起决定作用;二者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X" b. K7 H& ?  方法论:要善于抓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7 V+ ~* O: {, @5 B" e/ D
  12、主次方面关系
, A; ]& G: V8 t$ O1 O. l  原理: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而次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 q6 M$ ~: M( C+ T: y! X
  方法论: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9 p! g1 D* Q. q, Z! M  c0 \1 f9 U: k  13、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 c6 Z9 u, b, _) R
  原理:主次矛盾和主次方面的相互关系原理 # D8 e- P" I* q# w7 ^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9 Y! Q- D% [, J  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第五课、第八课)
) ~9 o) B4 P' f4 T  14、实践和认识(理论)的辩证关系原理
) Y$ u' G' a/ ^( l/ ?8 [  原理内容:实践决定认识(理论),认识(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阻碍作用。
! G/ I- a1 i+ T, B. @( ~) P  方 法 论: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反对教条主义,反对思想僵化。
5 t" ]; c! A- J- V4 l. O" c  15、认识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扩展、推移
) _8 G: p# a( w. d8 ~  原理内容:从深度上说,认识需要不断深化;从广度上说,认识应当不断扩展;从进程上说,认识必须向前推移。
; G; h: i7 J# ?  方 法 论:反对思想僵化、认识固定化的观点,反对一切停止、悲观、无所作为的观点。 + f# c0 `- v, j
  16、认识的根本任务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 a3 s3 i: J7 ~9 i, x" B( a
  17实践决定认识原理
& A, f9 c% H0 x  原理内容: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检验标准,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 D' @  y3 H( v" ~/ i
  方法论:从实践中获得认识、发展认识、检验认识,并用认识去指导实践
标签:辩证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2粉丝

42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