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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 J! H. l) Z9 U# z; y
2006-11-06 经济参考报 10版 ; M1 C2 {% K. _0 |5 p) e) R
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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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k L! a% a' s0 J' ]( |$ F5 h1 W. } 从11月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今后,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也将不得上市出售,销售问题农产品最高可罚2万元。
9 o3 [! s6 }$ D. I/ z 据了解,根据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T+ _5 o" @4 w; E7 B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它们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o% U" Z0 k, h/ ?- s+ Y7 F
(摘自11月1日《市场报》皇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