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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 老秘答平级行文何时用“意见”或“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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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书 发表于 2011-10-15 07: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2 U% v. }1 C$ v  z
0 r" X! e$ E+ i* k" E1 k1 x
同是平级行文,在什么情况下应用平行的“意见”,在什么情况下又应当使用“函”?- U& N0 J7 `, |' f* k# f
, u9 n+ M" l" G& ]5 [" g. E
老秘回答:* D8 O2 V, b9 r2 }" Y( e
: u, H3 B( E5 D5 O) {9 A5 C+ B
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对涉及的某一主要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如属供对方参考而不需要回复时,应用“意见”;如需对方回复时,则要用“函”。+ m( z3 T; ~8 s" r5 K! [% y
标签:行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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