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关于新闻报道中禁用的词汇其它知识

[复制链接]
夜归人 发表于 2012-7-15 16: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稿修改演播室众筹计划,点击了解详情
 
 一、社会生活类
. j+ I& Q  w/ d9 ], u' j  1.对有身体伤残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汇。6 m. C+ Y3 _8 e4 F! V  {" m
  2.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汇。3 E. f0 \4 a7 o1 N
  3.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汇。
+ G  ^  @/ ^2 p7 |7 F/ A  4.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汇,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w' x. M" T5 T: N( Q: B
  5.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1 B3 Y% K* h0 F3 `( v  6.作为国家通讯社,新华社通稿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汇,均应用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话词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 B”、“爱经纬、爱论坛”、“NB”等,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9 ^9 p8 m9 c7 Y4 i# a3 p) }  二、法律类
  \( I) }3 R  D7 p  7.在新闻稿件中涉及如下对象时不宜公开报道其真实姓名:(1)犯罪嫌疑人家属;(2)涉及案件的未成年人;(3)涉及案件的妇女和儿童;(4)采用人工受精等辅助生育手段的孕、产妇;(5)严重传染病患者;(6)精神病患者;(7)被暴力胁迫卖 淫的妇女;(8)艾 滋病患者;(9)有吸 毒史或被强制戒毒的人员。涉及这些人时,稿件可使用其真实姓氏加“某”字指代,如“张某”、“李某”,不宜使用化名。
8 O, u# a& l  C/ R# m  8.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在法院宣判有罪之前,不使用“罪犯”,而应使用“犯罪嫌疑人”。
  T) k0 S) ?3 U/ x  9.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原告和被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可以起诉,被告也可以反诉。不要使用原告“将某某推上被告席”这样带有主观色彩的句子。8 G5 @  ]( ^5 M" A# ?( H
  10.不得使用“某某党委决定给某政府干部行政上撤职、开除等处分”,可使用“某某党委建议给予某某撤职、开除等处分”。
" w  j3 i' X6 S: H1 g* Y3 Q  11.不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称作“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也不要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称作“省人大副主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不要称作“人大常委”。
3 O! }. c  S& \0 Y2 v: y" E  12.“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村主任”,不得称“村长”。村干部不要称作“村官”。
1 j3 j' y7 u" ?) R  13.在案件报道中指称“小偷”“强奸犯”等时,不要使用其社会身份作前缀。如:一个曾经是工人的小偷,不要写成“工人小偷”;一名教授作了案,不要写成“教授罪犯”。
: H6 O7 q' S* b( L% v/ L2 y# }+ a" x  14.国务院机构中的审计署的正副行政首长称“审计长”、“副审计长”,不要称作“署长”、“副署长”。! ~+ ?3 e" P$ Y! ?; N
  15.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不要写成“检察院院长”。
0 i& w/ f' C* m9 ~- F  三、民族宗教类- z. W% o8 G- ]
  16.对各民族,不得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不能使用“回回”、“蛮子”等,而应使用“回族”等。也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为“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为“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为“哈萨”等。
  e( D7 D' C( U  F5 m, j  17.禁用口头语言或专业用语中含有民族名称的侮辱性说法,不得使用“蒙古大夫”来指代“庸医”,不得使用“蒙古人”来指代“先天愚型”等。- c9 `# `. y; e6 P7 Y' \
  ……
' S  }/ @; A9 Z& a# N- v7 A' W) }3 {* D  b: o; x. N, B* ?
  四、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港澳台类3 |/ h  n& c  }+ U, b
  23.香港、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在任何文字、地图、图表中都要特别注意不要将其称作“国家”。尤其是多个国家和地区名称连用时,应格外注意不要漏写“国家和地区”字样。; y7 z0 |" w1 Z% l: z" Q
  24.对台湾当局“政权”系统和其他机构的名称,无法回避时应加引号,如台湾“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选委会”、“行政院主计处”等。不得出现“中央”、“国立”、“中华台北”等字样,如不得不出现时应加引号,如台湾“中央银行”等。台湾“清华大学”、“故宫博物院”等也应加引号。严禁用“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称呼台湾地区领导人,即使加注引号也不得使用。
% y6 O4 g0 g$ j; [# r* K  25.对台湾地区施行的所谓“法律”,应表述为“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涉及对台法律事务,一律不使用“文书验证”、“司法协助”、“引渡”等国际法上的用语。
2 f; K2 r! G  b$ ^5 T/ U% {  26.不得将海峡两岸和香港并称为“两岸三地”。3 c5 R1 X5 Z! @+ ~- B
  27.不得说“港澳台游客来华旅游”,而应称“港澳台游客来大陆(或:内地)旅游”。3 A! ~9 S% j+ k# F% P2 [
  28.“台湾”与“祖国大陆(或‘大陆’)”为对应概念,“香港、澳门”与“内地”为对应概念,不得弄混。! J: P# t* G  O5 Z
  29.不得将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使用“内地与香港”、“大陆与台湾”或“京港”、“沪港”、“闽台”等。
. t' r2 ~, N) G8 p! \: k6 |& r- i: X* p; D# m7 E* U7 M
标签:其它知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8粉丝

119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