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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 下发意见是否一定要加个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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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发表于 2013-2-21 14: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 l$ m! C0 X  ^/ y8 C( F* s3 V/ I  }. i! m! S! ^7 D# k- c
     意见本身是文种,我发现批转时经常加通知,但有时在印发时很少加通知。但见到两份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
. c+ q7 Q! T! |! w9 ?* v4 c  请问,1、这种通知是否改为意见直接印发更为妥当? 3 ]4 F/ y2 a' W& _9 Y3 @( [; m
  2、发文单位都愿增加公文的执行性,是不是为了增强意见的执行性,就改成加通知印发了?
2 [$ }. _$ d9 ]
2 r: K" G! L- q8 F* X/ K5 g7 u* }$ O
1 S, Q! Q1 a7 F
3 X8 N% U& X2 ?( U老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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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 u0 t& I8 `! P; B+ O如你所言,意见是党政机关使用的正式文种,如是批转或转发,加上“通知”是必要的,例如《ΧΧ省人民政府批转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救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但如果是印发,应以直接印发为妥。至于用通知印发是为了增强意见的执行性的认识,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毫无依据的。意见是1996年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公文处理办法》中新增加的文种,在此之前由于不具备独立行文资格,故一般用通知印发,而在将其确定为法定公文文种之后即应单独印发,无端用印发性通知运载“意见”行文,是历史性影响延续所致。8 G' j2 ?2 y6 n7 Z&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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