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
2 d& V* c: h4 d3 t) Q/ X' Q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 @/ w0 ^) \3 M; r9 ?; Z4 V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 O# T- }) P4 K" u, B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 N2 A& X1 D, X& J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a9 A" a# a! p; B; j3 h' i: z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 n$ d: x, Y, c) U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 e- d. O a. ~) j R- c1 R2 y/ t' `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 o3 _. q; C: N( C) R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