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称自己为 “写家”,作家只是我童年时代很遥远的一个梦想了。不过,如果没有这个梦想的指引,我也就不可能成为今天的“胡秘”(同事们调侃)了。整整在基层税务所干了十年,才被“慧眼识英才”的局办公室主任偶尔发现能写点儿文从字顺的“豆腐块”,力排众议将我调进了办公室,属“大器晚成者”。(我家先生语)2000年6月2日,一个值得写入我家大事记的日子,我到办公室报到,开始了我的“写家”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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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5 }) P& B# {) `9 l+ y 第一次上稿的尴尬 8 O( t5 ~! x* h h) H- S
9 d9 Z9 W. C" Q. \( \ 初到办公室,主任没有给我安排具体工作,让我跟着一位资深副主任见习,他是全局公认的“硬笔头”。副主任话不多,递给我一大摞他撰写、编发的简报和一本精心保管的粘贴本说:“好好研究研究。”不到一个星期,我就把这些资料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认为精彩的还做了笔记。不过如此而已嘛!年轻的我,难免有些张狂。于是,我主动请缨,要求主任安排我写点儿东西,想来个一鸣惊人。 * l% ?2 @% U) Q
* P' \' j" `$ }) X: `8 m: k 刚好税务派出所(那时还没有撤消这个机构)查处了北京路一李姓个体户虚开**偷税案,主任便安排我去采访报道。我采访后,连夜赶写了一篇题为《老河口市国税局查处一**偷税案》的通讯报道,分寄给各级报刊 ,第二天,《老河口日报》就原文刊登出来了。正当我洋洋得意之际,麻烦来了,原来李姓个体户看了报道后,发现文中所写虚开**份数为154份,而事实是54份,便拿着报纸找到局里不依不饶,说要到法院告国税局“诬陷罪”。后经局领导出面协调,在《老河口日报》同版面、同位置刊登更正启示并致歉,方算了结。我本想出出风头,却给局里捅了个大漏子,羞愧得无地自容。我找到主任,还没说话,眼泪先流下来了,我对主任说:“我给局里闯祸了,我这个人马虎,干不了文秘这一行,还是让我回基层吧!”主任等我平静下来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胡,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生活给人教训,然后教人成长。我相信你能从这件事中学会作为一个文秘人员必须明白的三个道理:‘尊重事实’、‘认真细致’、‘文责自负’,我也相信你能够很快地成长起来!” 9 }0 P9 a* O& ~. f, ` d
$ Z' [! e7 m2 b+ W- S2 R 这次尴尬的经历,让我那颗高扬的头低了下来,我在笔记本上郑重地写下:不要奢望做花的事业,还是做点叶的事业吧! 6 d* A: d# W8 }6 l" A
& L2 y w7 J. n& a5 W 两次被打转的材料和“牢骚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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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第一次写典型材料是2000年12月,局里要在地区国税工作会议上作一个抓好邮寄申报纳税的典型发言,主任把写材料的艰巨任务交给了我,当时离开会的时间还有一周。 & {- }$ R6 F& g1 q5 t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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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岁月的漂洗,许多东西都已褪色了,惟有这三件事却永远珍藏在记忆深处,随着时间的流逝,竟越来越清晰,它们就象我前行路上的一块警示牌,催我警醒,让我奋进。 (湖北:胡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