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是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地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虽采取了一些创新做法,取得一定成效,但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6 g u, r* m' g% x5 {- W; F
陈旧思想根植。一些单位对不胜任现职、综合素质不高等干部存在迁就心理,怕伤感情、得罪人、出乱子,而致不忍调整、不愿调整、不敢调整。从被调整对象和社( L v4 x! N7 U9 L' Y% [! l
会舆论看,“升荣下辱”的旧“官”念较重,使得被调整对象思想包袱重,干部“下”的有压力。 ! U5 B: X0 ]# D- U3 v2 e8 d
制度机制缺位。针对干部“下”和“出”,自上而下尚没有一套完备的制度规定,动态有序的调整机制尚不健全。对于干部何种情况应“下”,也多存在标准不明、认定不清等问题,导致现实操作中缺乏依据、难以服众,干部“下”的不服气。 7 a4 x( w# O( J: ~" l0 o: a
配套措施滞后。科学的岗位职责规范和考评机制尚不完善,调整下来的干部安置渠道仍然有限,被调整干部的后续考核、教育、管理、复出等配套措施滞后甚至缺失,干部“下”的不安心。 % B ?1 P& R M0 c
针对上述原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6 l' i8 A+ o- r+ q2 E% q4 k
强退出保障的合理性。解决好干部下来后的出路和待遇问题,才能保证干部“下”的顺利。因此,一是要在生活上予以照顾,同时保证“下”来的干部继续拥有教育、复出、提拔等权利;二是要规范“下”的程序,在严格考评、准确认定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干部思想的引导,开展谈心谈话,同时要赋予“下”的干部复议申辩的权利;三是对“下”的干部要统一管理,建立“下”的干部信息库,所在单位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跟踪考察,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对表现较好或有重大贡献的,可以重新提拔重要,实现人尽其才、人岗相宜。 ) I+ K( R/ h d- a#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