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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6 h4 K- {2 F; c. r2 q, p
2006-11-06 经济参考报 10版 N3 D2 a7 _9 m+ f4 B4 N
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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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今后,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也将不得上市出售,销售问题农产品最高可罚2万元。
. W8 `3 o! U! f4 N' _ 据了解,根据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Z) P" D3 z, O5 x4 I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它们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 G8 [3 j7 x3 v (摘自11月1日《市场报》皇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