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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O' s7 S e8 _2 }" X! G1 b* 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6年在全国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实质性的工作。) j9 E* H) w9 j5 q. s
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适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工作、为上司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秘书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教材、试卷、考试时间,证书全国通用。
' t" i; a* ?- {3 [6 C# c 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 2 C5 n. {; o9 p+ @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a, ]* g2 ^7 m, y( T2 i5 J) J6 E4 j
(1)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4 r$ m% P g# L6 K1 l- F" f7 j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 W# W& G$ V) f9 [% b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j7 b( H7 N/ s$ J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q9 ?9 N) p/ J' k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4 f+ ?: g% o! X1 p) ?* |1 t/ x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0 f4 F2 L7 r. ^1 o& |8 h2 A 培训教材及教授内容: 4 S/ J2 f, d- f
(一)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 (二)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 (三)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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