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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G1 [! l$ 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6年在全国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实质性的工作。
$ F( m2 R5 n2 F& | 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1997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个全国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适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工作、为上司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秘书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教材、试卷、考试时间,证书全国通用。
$ f+ d4 N& H+ Z& l8 I# q, o* z2 K9 r 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 9 }: g( M: a) H H/ P3 W. U0 K5 _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o9 N( w4 a( _) J" I (1)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 g- `2 M6 L0 c8 ^' V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7 w( m' v7 q& J- @! k2 X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w* Q! p+ y H" {; P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l9 {; z. z# i! O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 V' T$ p! e# I, x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 I2 U$ U, K# [5 J
培训教材及教授内容:
u& \0 ^1 D' L6 }/ { (一)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 (二)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 (三)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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