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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x8 x) E% d& M) _一、职位设置 & X) O# M j& o* V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Y6 d1 X' @/ d; Y$ c
二、基本条件
( E5 ]) `) L0 [( x/ y9 D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 y: o& C% o: N0 I; q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0 S+ Q5 ^' Y# A2 k3 }: c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P& T M# ?6 A, _, I7 Y3 f; G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A( X$ f* _: }; p; t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b0 T% D# ^5 s/ e* M& J三、报名时间、地点 5 p( g( }" v& m8 R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5 K" u3 O, _6 t四、有关事项 9 y! H, @% j9 H( L1 W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8 b7 _1 a5 A/ R& Y2 x: q0 P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