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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V' p; P! d- \
一、职位设置 : X e! h; e7 F; R/ u+ ^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f; N- x, L4 t* p) O* M二、基本条件
0 _# F, r& ]. _; b( S9 A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 g O- G$ ?. O0 _2 t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 C! V. `/ W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v6 N! P y. r- D4 F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A( W# k6 z; M0 [# t' H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 X" ^( i- ~5 Z% R* e: |
三、报名时间、地点 3 w$ A& n: Q( F8 @" _) h2 j7 k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 f0 o, r1 X- C' g- L3 b2 b四、有关事项
7 W. N* N" s: f+ d! X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R3 V0 A5 }1 u4 N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