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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3 |$ u0 @+ b9 z f: Z4 ~5 O一、职位设置
+ i3 Z a1 T; d& |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B7 @- A) E* x* l! \2 w二、基本条件
% n$ j2 H) c$ v5 e9 I, F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0 t- T* z% s. f: A" a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O2 o/ y+ Y! `. _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m9 w( U5 B. @ Q1 k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x/ U& \. Q6 y% n( [; Q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 X2 D2 U. Y2 M+ A
三、报名时间、地点
, ~ k- ~6 h+ N; K1 u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9 @! d, ]) d4 s& a6 s; ^四、有关事项 s1 l. {+ t: u- j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t; D$ a- ?& T9 ]
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