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 o9 ]; ~( d' p: `% L$ p$ R" L1 |4 p( X% n; r# y6 s5 A; j+ \
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0 Y* f4 J @! c; R& T
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W$ |& K( U2 E9 ~/ z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3 j' Z2 m' H6 L8 M0 g g) @% v% i" F
老秘观点:9 r* _1 }" `' P3 \- t% T" f
$ @4 W9 a' [" X6 ^
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 `1 I8 L, f, k/ k9 R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 k, m3 k/ \" r% a, |0 @$ C'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