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活秘书正确的职业操守,是指生活秘书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认真履行自己所应该履行的职责,确保日常工作中严格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传统意义上将秘书的职能归纳为服务、参谋决策、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方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尤其现今对于领导素质与能力要求的提高,秘书的某些既定功能在弱化,同时又赋予秘书人员新的职责与功能要求。大致说来,就领导的生活秘书而言,现时期的主要职责应调整为:一是当好领导的“消防员”,替领导处理好日常大小事务,让领导心无旁骛,集中精力谋划全局、思虑大事;二是当好领导的“小管家”,为领导安排好每天的衣食住行,替领导规划好每天的议事日程,让领导工作“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三是做好领导的“警卫员”,替领导处理好无须领导亲自处理的日常公务,替领导接待无须领导亲自出面接待的各色人等,为领导打造和谐的人文生活工作环境;四是做好领导的“协调员”,就领导交办的事宜与相关方面进行及时、到位的沟通,妥善处理好领导嘱咐的方方面面的关系;五是当好领导的“勤务员”,负责完成好领导下达的各项指令。可以看到,当今生活秘书的每一项工作职责都与领导的生活、工作相关联,力求服从、服务于领导,但又并不完全依附于领导,反而具有相对的职业独立性。事实上,生活秘书作为机关特殊的职业工种,不应该也不能抹杀其应有的独立地位与作用。如此,生活秘书固然以领导为第一活动要素,却并不意味着在某些工作环节可以取代领导,或替领导包办。譬如即便是替领导审阅相关文稿,生活秘书也只能是对文字与语句稍作校正、对相关观点进行归纳与梳理,丝毫也不能有选择性地让领导看到什么或看不到什么;至于文件的签名或盖章,生活秘书更是“不可越雷池半步”。现实生活中一些生活秘书之所以会在领导“出事”后紧随其后,就是因为常常太自以为是,把自己当作了领导,或领导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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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 a4 X, |; }& U+ } 所谓生活秘书正确的道德坚守,是指生活秘书须切实明白,自己虽然日常活动围绕着领导,为领导的影子所“覆盖”,但千万不能以为“大树底下好乘凉”,从此就迷失了自己;反而应透切地明晓自己也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的一分子,在道德修养、党性锻炼、素质提升、学习法纪等方面与领导、同志们的要求是一致的,“特权思想”不可有,“为民服务”心中留。对党员干部的道德情操与规范要求,也同样适用于生活秘书之身。然而又基于生活秘书的特殊职业身份与工作位置,除对其共有的党性原则、道德品质要求外,更须提出个性化的道德操守标准:首先,生活秘书应始终保持纯洁性,自觉遵守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不得不承认,个别领导为讨好、拉拢生活秘书,使其与自己“同甘苦、共荣辱”,会有意识地给予其物质或级别上的特殊照顾,从而让生活秘书“感恩戴德”,心甘情愿为其所用,并从此滋生权贵思想。殊不知当其时,生活秘书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丧失了道德防线,逐步滑向危险的人生境地。其次,生活秘书应坚持职业所囿与领导私事的严格区分,在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范围内大小事务的同时,对领导的私事坚决“不参与、不干预、不觊觎”。一些生活秘书之所以会在领导“出事”后自己一样脱不了干系,很多时候就是出于头脑的不清醒、立场的不坚定、身份的不确定,自以为是领导的身边人,就应该对领导的家务事、私生活也积极参与、主动包揽,甚至拍板决策。最后,生活秘书应始终坚持原则性,做到个人生活“八小时之外”与领导生活“八小时之外”的严格区分,确保拒腐蚀,永不沾。 j$ U* H+ w, S) U- ~& o: N& y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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