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7 K6 x0 x9 H0 N! e+ J0 g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 c9 B( {' {0 ~) T! w' a( ~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 W Z3 K( |+ R4 {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r, F; T) C( t, I; O4 |0 N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 l7 C [$ }1 [) a4 K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2 M: X& Z( W- s+ e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r5 t6 j1 S8 t' P( {8 D) T: i* p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 c; V1 c9 x$ d2 q4 ?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