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 B/ i/ ~: k) A% R) ^9 r5 ?7 B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 I2 V, @" N% m* c: L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7 ^) `, _0 u1 ?! y& K5 t, r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5 b9 G$ x$ @; R, Z* p2 f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 N7 I$ n. s+ R* S+ t7 X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_: u( V2 z. ?# L6 O; F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 u5 }2 m* q- I9 {& b9 r& x q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R; G. R7 b# ^0 {" `0 c/ S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