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 X, M8 j0 E+ q% i6 L' M
二)坚持依法复议,不用调解的原则 由于行政复议要解决的焦点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的问题,而该行为是否合法,衡量的标准只能是法律、法规,不能用双方协商、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 y: A! K) `9 h* W- u* Y (三)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公务文书
. c4 G. B) ]) ]( @8 v 除要求格式规范外,文字表述要做到用词准确、语气肯定。
- y& n) i* e5 s 四、、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写法
1 W5 b. J: M& f) } 行政复议决定书由标题、首部、正文、结尾等部分组成。 2 f( F) a" g+ V9 m) u {* t0 V* R7 [
(一)标题
; \ N U8 c! z6 d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标题要符合公文标题要求,即由复议机关、案由、文种组成。通常用这样的格式:“××××(机关)行政复议决定书”。
. L4 o4 g" v. w8 z/ y: G4 l- V, v# @ (二)首部
3 c3 G1 B& B2 |; E) H" E& [ 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机关的有关情况。 1.申请人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是公民,应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有关情况。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组织的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如符合规定,有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的,也要写明第三者的有关情况。 2.被申请人的情况。应写明被申请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地址等有关情况。如果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它们是共同的被申请人,也应列出有关情况。
& n( r" F% I1 }( P4 r' N2 g& r (三)正 文
/ V' L& w8 |6 c% w6 ~ 正文是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核心部分,不管其文字长短,都要写明下列三个内容。 1.引述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这是正文开头。无论是请求,还是理由,都应该在申请复议书上写明,此处是引述,应当如实叙写,不可走样。 2.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这是行政复议案作出裁决的文字表述。它要阐明复议机关认定的具体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写好这部分内容,应当认真阅读争议双方的有关材料,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和理由,抓住争议焦点,辨明是非,确立复议的事实和理由。一般来说,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可能是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书中写明的,也有可能是被申请人在受理案后新产生的。但不管是那一种,都应该有同等的效力。只要复议机关实事求是,秉公解决争议,就能令争执的双方心悦诚服。这部分内容的表述要做到认定事实确凿无误,依法评断,根据充分。 3.行政复议裁决的结论。行政复议最终的目的是下结论,结论文字要求表述明确,语气肯定,便于理解和操作。由于结论是供执行用的,往往还要提出执行意见。如属终局裁决,要写明执行期限;非终局裁决可写明不服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 M3 J1 j4 k" v" o8 Q0 c. M
(四)尾 部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尾部有两个作用,一是附项,说明附件或注释的内容;一是落款。落款要写明复议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复议机关印章,用汉字写明作出复议决定的日期。
$ A8 P9 |$ L5 M9 d; R7 y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