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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N- d# [0 m \- }3 S {, W# B) G
一、职位设置
0 _" \+ a! s/ H* Y/ U# o1 A3 M文秘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 u* }3 J4 `7 `6 b& ^+ p二、基本条件
* P& y2 r! D! E! \! P1、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 o" L1 n; _( p# I' v4 K0 s2、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 M+ \% g. [' g. |" x6 R. _7 d) N
3、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在全国获奖者优先)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J, l9 n8 _4 P" O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男性,身体健康;
- f5 Y: d" m7 e! ~+ c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b1 [" [* g! ~& q三、报名时间、地点
, ]& ~; G d! t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联系人:仇争,联系电话:8208309。 8 [# P6 r% N* R: r2 }
四、有关事项 9 @6 Q4 A% m1 K. M/ O9 Z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 {6 m8 x- c: y5 N) i: Z
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