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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标题只标文种行吗?, }. J2 C. S/ M2 H+ k8 ?7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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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1 a7 ?( W( i" a. m- C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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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见一些通知,特别是会议通知的标题,只写作《通知》二字,也有的较为多了一点因素,写作《通知如文》、《开会通知》、《会议通知》等等,这些写法都是极不妥当的。理由有二:(1)违反了党和国家公文法规有关公文标题拟制的原则要求。《条例》、《办法》中都明确规定:文件标题应当由发文机关、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通知》、《通知如文》这样的标题,既缺发文机关、又无内容(事由),是极不合格的。特别是《如文》的写法,早在1954年10月中央办公厅就明令禁用。(2)违背了客观实际工作的需求。文件所以要有标题,目的在于方便使用和实现科学管理。一份通知,只标《如文》、《通知如文》,而无作者、缺事由,会给收文机关的收文登记、立卷编目、著录检索等文书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而且由于相似的通知多起来以后,不仅对方也包括自己都难以区别,难以引用,人为地给文件管理带来重复,造成混乱。# q9 U c$ @( ~3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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