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国家机构在管理国家、处理公务时使用的书面文字工具。历史上曾称为“官文书”或“公牍”。公文写作与一般的文学创作,在写作要求上有一些共同点。如主题要鲜明,结构要严谨,层次要清楚,文字要流畅等。但公文是机关的重要办事工具,具有特定的作用,与一般的文学创作比较,又有其特定的要求。梁实秋先生曾说:“文学作品无不崇尚简练,简练乃一切古典艺术之美的极则。”这条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公文写作,简明是公文写作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7 ~/ s$ _: K! I- a/ z( q' e
; f. i1 x* L: r 简,即简少之意。古字“简”的下部,门里是个“月”字,意即从门缝里透进的一丝月光。明,即明白,清楚明白之意,像一碗清水一样一眼看到底。清朝著名的“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就强调写文章要“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里把那些长而空的文章比作是“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批评那些写长而空文章的人。公文要写得实实在在有内容,有真知灼见,语言文字要精炼,不累赘、不重复,说明问题干净利落,含义准确,做到字则期少,意唯期长,辞尽而意无穷。因此,简明也可以理解成“少而精”,这是公文写作所追求的最佳境界。4 j# W/ y$ V$ S&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