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e7 n9 Q4 b+ M, f+ X
; q* w% c1 C, h: P请问老师,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 d4 d9 `3 G+ Z# T+ b" w( B* y" B
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抄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k" {' d/ p, S2 M, Q* ?+ h再请教: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如果可以,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抄送: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_- I/ ?7 S$ L+ m
# H* g- {/ R2 J- e老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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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不可以党政不分(党政机关混杂主送),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抄送机关指的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据此,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就可以抄送。
. o- A9 N0 X3 k z$ k4 K4 \7 K( v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属于党内正常行文,当然可以。 / }- H1 B4 i9 n, o5 t5 S*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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