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0 E' P/ K+ s7 T3 H
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B- ~# q+ h2 F( a4 g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
" |% r3 ]8 P! [7 F9 E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在作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A$ N/ C4 c4 U" |0 s) b( {9 t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0 m. C8 h. r5 z' k, [, ?& L
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 n% ]# a5 b) n- Z' F+ h 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 J5 E" |' ], i, J8 o: B7 h6 {3 H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R/ R4 h* S# M* q4 v9 ]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