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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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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米之炊 发表于 2013-7-23 07: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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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误 4 t  a0 F% r+ a
   ) Z' T' z' R7 @! S# |/ n' w5 T# o/ d; A
  古龙小说中常有这样的对白:只有死人才不犯错误。
8 r/ G* Y: G$ G; N  W& l  很对。 0 l# H1 y# M+ g; I5 p: {
  人只要活着,不论他经验多老到,智慧多么高超,学识多么丰富,总有犯错的时候。
" J7 L! r4 E/ f8 Y# P7 d$ V9 u1 G  犯了错之后,有两种情形。一是自己先觉察了,在他人未发觉时,就已经纠正。另一是自己未曾觉察,错误由他人指出。 ' l; @. Q9 d. B- m! |( t
  通常,第一种情形,不会有什么问题,而第二种情形,却大有问题,可以由此而生出轩然大波,当然,也可以略略一笑了事。
- p$ d1 u2 g. B& u4 w! E8 b  被他人指出错误时,自然不是一桩很愉快的事。尤其当人家指出错误时,人家有权态度恶劣,面子上下不来,硬不肯认错,唯一的结果是错上加错,面子更难看。
, J) z- I4 J6 s: O: u" T8 G  所以,只要有错,一经知道,立刻承认,那才是光明磊落的态度。 . L0 _2 C" v  T1 h4 c9 l. K. a% S
  想隐瞒错误,或为了面子而强词夺理,结果都只有愈来愈糟。 4 @6 m. `5 _7 y! {
  
- f# \. ^& z# f" u  不 改 * |2 k4 t- B, c: J
  
5 w6 s  f& {% }  B% e8 e  上篇谈的是“有错就认,光明磊落”。一般的观念是,既然认错就一定要改,子曰:“过不惮改。”一般的观
/ o/ |, g' ?7 N  念,就是由此而来。 ! g3 @3 U. r! w7 O8 q: O# B  j- H
  其实不然,认错是一回事,改错又是另一回事。认了错,不一定非改不可,可以继续错下去,有权继续错下去,但必须承认自己错了。 4 A1 A* P/ N( q' d; S" ^2 K5 \
  这种说法,听来很“骇人听闻”,与一般观念完全相反,但却更合乎人性。对,或错,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建立的一种观念。举世皆说错了之时,不妨承认自己错了,但绝不必一定要把举世的观念,移做自己的观念,可以坚持己见。
5 k5 |0 x, K% D6 x1 H; x  最著名的例子是,当举世皆认为地球是天体的中心时,哥白尼独自以为地球绕日而行,只不过是一枚小行星。结果如何,人人皆知,哥白尼不肯改错,后来观念改变,对错易位,谁是对,谁是错?
1 Y5 l7 `$ O8 o  认错,不改,比死不认错可爱得多。一个是直接的,光明的,一个是鬼祟的,横蛮的。有错,要认。可是有权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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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 S; _# I  V3 i4 e! _% W8 o" s' b  允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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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际关系十分复杂,但以不变应万变,再错综复杂,也可以将之简单化。再简单化的方法之一,是不要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愿做的事。
9 d$ m/ f- p9 I% M  例如,有人要求什么,不愿答应,大可拒绝――可以委婉拒绝,也可以直接拒绝。拒绝的态度要坚决,也不必考虑拒绝的种种后果,因为你考虑了后果,不情不愿地去做了,要求者一样不会满意。后果差不了多少,又何必委屈自己? 0 j' U, L; Z/ R' `$ A! L/ R( B* R
  要知道,在求人者和被求者之间,首先在人情、道理上站不住脚的是求人者,而不是被求者,所以,拒绝,是正常的行为。自然,乐于助人者,也没有人不让他助人。
& a* r$ T5 f+ b, l; ?; R: p  拒绝是正常的行为,可以拒绝,可以不答应,但如果答应了,那就总得做到自己答应的事――包括口头上的答应,文字上的签署等等。答应,代表了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允诺,既然允诺了,自然就该践行诺言,不然,这个人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很多时候,打落牙齿和血吞,都无话可说,还是下次学乖,学会拒绝。
  ^* x+ X9 ?5 r. X  答应了不做,是坏行为,拒绝,不是坏行为,两者之间,差别极大。
3 Q7 U/ g) h- ]/ ?' ]  
5 T% i" r* R' O% X) C- U  欺 骗
& s9 A- K; N( Q- C- E  
  ?* @) P( Z3 F9 ]  在人与人之间,不能用思想直接交流,必须用语言或文字才能沟通的情形下,欺骗是人类的行为之一,任何人都有这种行为,不能避免。 # P2 Q! C) V6 V: P5 r& a0 P' l
  常在想,就算人和人之间,可以直接进行思想沟通,欺骗依然可以是人类行为,可以故意那样想,让对方误假为真,或误真为假。
0 ?) x: }! H. Q5 N; {7 u  没有人一生之中没骗过人,欺骗他人这种行为,当然不值得鼓励,但绝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存在,也不可抹煞这种行为存在的普遍性。
* o2 Z8 ^. t1 K8 ]  任何人不可避免或多或少欺骗他人,不过要知道,可以骗别人,不能骗自己。 : E2 ~, q" W8 o. ]! V4 A0 I
  有人会骗自己吗?非但有,且不少。向别人说谎?说得多了,连自己也会把谎话当做了真话,心理学上的这种自欺现象,相当普遍,稍为留心一下,可以发现周遭这种人还真不少。 : g- W0 x" g* G( D# @' P6 m
  自己把自己骗信了,那种现象,属于精神病的范围,千万要小心提防,不可让它发生。 . h5 d$ Y* E* }9 M; I  S9 W3 y
   , H2 U. N. Q1 x, e! t7 E2 p4 V5 q8 E( |
  炫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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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a4 t$ `, v3 S  架 子
" m1 ?& c8 S- \7 _( ]1 ^+ @   . R' N7 k) B2 a7 G$ q
  摆架子,是人类的行为之一。这种行为,有什么用,值得探讨之至,而探讨下来,还真的没有什么用,可是喜欢摆架子的人之多,比比皆是,各有各款,摆得人心惊肉跳,眼花缭乱。 / \1 b/ k0 y* c
  其实,当一个人,有摆架子的资格时,他自然就不必摆架子。摆架子,无非是想抬高身份,当人人皆知这个人的身份高时,他何必再藉摆架子来抬高?
) Q) o: h0 p1 t8 t' l  这道理再简单也没有,所以,凡是在种种场合,以种种姿态摆架子的人,是说明一点:他身份不够高,而且他自知如此,十分自卑,所以才要藉摆架子来抬高自己的身份。而这种做法,往往效果适得其反,叫人更加看不起。摆架子者可能也知道,但苦于既然身份不够,不摆也不行,只好硬着头皮,真是苦楚。 7 e. k1 W! c1 j' }& V; T6 M; a
  所以,摆架子的现象,还是随处可见,那些人既然十分苦楚,也值得同情。
8 Z) j5 y* d$ [2 \) I: i  调皮话中有:“裤裆里放长凳――好大的×架子。”是挖苦摆架子者的最佳句子。 : |7 C9 W$ f. y$ R
  (摘自《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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