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文处理中,盖章不规范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2 u, R: x2 }$ x' M/ @9 s' N0 Q( ~
1应当加盖机关印章的却不盖章。+ H$ `. _# H. G5 H! f% b
理由是上边有过规定:文件有红头时可以不盖章。殊不知这种“可以不盖章”的规定原本针对的是党委机关的某些特定的文件。即使是党委机关的公文,也是有条件的,不能一概而论。
4 H+ N" I; R$ a* t- H9 ^! K
4 F" [1 V% d% N2不应该盖章的却又硬要盖章。
) o: m% h% E2 D 比如,按照规定,经法定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是无须加盖机关印章的,但有人总觉得不盖章似有不妥,硬要去盖章,却又弄巧成拙。
7 w6 B( N9 k1 O# G* \; P
; K+ s' L5 u! A3 J. p3文头的发文机关标识与落款处的印章不一致。3 Z3 h( Y1 Q0 o9 w- H
文头是“XX市档案局文件”,落款处盖的却是“XX市档案局XX处”的印章;或文头是“XX市档案局文件”,落款处盖的却是“中共XX市档案局委员会”的印章,或者是反过来,党委机关文头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9 H4 Y j2 r6 L
公文不加盖机关印章的情况:
# X c& r( }0 g9 [- K" \7 M1属公文特定格式的“会议纪要”不加盖机关印章
; b7 F" l3 o0 } 由于会议纪要的种类不同,格式的要求不同,盖章的要求亦不同。从是否盖章的角度说,会议纪要可分为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和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两种。" Z1 L& E, X6 U! f
必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指的就是“文件”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文头)带有“文件”字样,其标识格式与正规公文一样。
, f" @9 I$ v2 B2 _ 无须盖章的会议纪要,指的就是简报式会议纪要。这种会议纪要的发文机关标识(文头)按《格式》的规定由“‘XXXXX会议纪要’组成”,不带“文件”字样,“不加盖印章”。因为这种会议纪要的格式编排与通行的简报极为相似,即正文之前没有主送机关,成文日期又不在正文之后,事实上也无法盖章。
( u$ a' N1 _3 D$ x3 @0 W$ c8 F
7 _/ \! h1 C2 w7 S2命令(令)、议案须由领导人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签名章),但不加盖机关印章
9 o5 j0 w! Q1 y& X% I$ a F0 b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发文的最高级形式。“命令(令)”无须加盖机关印章而要由机关负责人签署。签署指机关领导人在公文落款处签写姓名或加盖签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效用,并将签署的公文向外发出。- s% W2 A2 P+ l1 N$ j; x! z
除“命令(令)”外,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向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案”,也不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由机关领导人亲笔签署(或加盖领导人的签名章)。% X' b# i4 O% `! s1 [% |: l
“议案”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如法律案(通常简称法案)、预算案、弹劾案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议案等。由具有提出议案权的机关(在我国则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同级人民政府)或个人(在我国则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经由议长(在我国则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所设议案审查机构(如各种专门委员会)审议,然后作为正式议案提交全体会议(在我国则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其已通过者,则称议决案。
( m1 `, R. ` b5 {" b$ @ |